
證券代碼:300986 證券簡稱:志特新材 公告編號:2025-099
轉債代碼:123186 轉債簡稱:志特轉債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
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Z 特轉債”,2025 年 8 月 4 日收市后“志特轉債”將停止交易。
轉債”的投資者仍可進行轉股。2025 年 8 月 7 日收市后,仍未轉股的“志特轉
債”將停止轉股,并將按照 100.36 元/張的價格強制贖回。
僅剩下 6 個交易日。
債”,注意在限期內轉股。
特別提示:
且當期利息含稅)。扣稅后的贖回價格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簡稱“中登公司”)核準的價格為準;
照 100.36 元/張的價格被強制贖回,本次贖回完成后,“志特轉債”將在深圳證
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志特轉債”存在被質押
或被凍結的,建議在停止轉股日前解除質押或解除凍結,以免出現因無法轉股而
被強制贖回的情形;
板股票適當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將所持“志特轉債”轉換為股票,特提醒投資者
關注不能轉股的風險;
前的市場價格存在較大差異,若持有人未及時轉股而被強制贖回,可能面臨損失,
特別提醒“志特轉債”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內轉股,敬請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自 2025 年 6 月 19 日至 2025 年 7 月 9 日,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公司”)股票價格已滿足任意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至少十五個交易
日的收盤價格不低于“志特轉債”當期轉股價格(8.86 元/股)的 130%(含 130%,
即 11.52 元/股),根據《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創業板向不特定對象發行
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已觸發“志特
轉債”有條件贖回條款。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
于提前贖回“志特轉債”的議案》,結合當前市場及公司自身情況,經過綜合考
慮,公司董事會決定公司行使“志特轉債”的提前贖回權利,并授權公司管理層
負責后續“志特轉債”贖回的全部相關事宜。現將“志特轉債”贖回的有關事項
公告如下:
一、可轉換公司債券基本情況
(一)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上市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同意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3〕543 號)同意,公
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可轉債”)
人民幣 61,403.30 萬元。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轉債于 2023 年 4 月
(二)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期限
根據《募集說明書》的約定,本次發行的可轉債轉股期自可轉債發行結束之
日(2023 年 4 月 7 日)起滿六個月后第一個交易日起至可轉債到期日止,即 2023
年 10 月 9 日至 2029 年 3 月 30 日。
(三)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格調整情況
根據《募集說明書》的規定,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的初始轉股價格為 41.08 元
/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新轉股價格為 8.86 元/股,轉股價格調整情況如下:
票登記手續辦理完成并于 2023 年 7 月 3 日上市流通,公司總股本由 163,893,333
股增加至 164,424,498 股,可轉債的轉股價格由 41.08 元/股調整為 40.99 元/股,
轉股價格調整生效日期為 2023 年 7 月 3 日。具體情況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上
披露的《關于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格調整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60)。
巨潮資訊網上披露的《關于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格調整的公告》(公告編號:
價格由 27.22 元/股調整為 27.12 元/股,轉股價格調整生效日期為 2024 年 6 月 7
日。具體情況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上披露的《關于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格調
整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35)。
部分第一個歸屬期共計 99,074 股限制性股票登記手續辦理完成并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上市流通,公司總股本由 246,371,325 股增加至 246,470,399 股,可轉債的
轉股價格由 27.12 元/股調整為 27.11 元/股,轉股價格調整生效日期為 2024 年 10
月 9 日。具體情況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上披露的《關于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
格調整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087)。
《關于董事會提議向下修正“志特轉債”轉股價格的議案》,同意向下修正“志
特轉債”轉股價格,并授權董事會根據《募集說明書》相關條款約定,全權辦理
本次向下修正“志特轉債”轉股價格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
第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下修正“志特轉債”轉股價格的議案》,可轉
債的轉股價格向下修正為 18.00 元/股,修正后的轉股價格生效日期為 2024 年 12
月 9 日。具體情況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上披露的《關于向下修正“志特轉債”
轉股價格的公告》(公告編號:2024-135)。
《關于董事會提議向下修正“志特轉債”轉股價格的議案》,同意向下修正“志
特轉債”轉股價格,并授權董事會根據《募集說明書》的相關條款的約定,全權
辦理本次向下修正“志特轉債”轉股價格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
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下修正“志特轉債”轉股價格的議案》,
可轉債的轉股價格向下修正為 12.50 元/股,修正后的轉股價格生效日期為 2025
年 1 月 21 日。具體情況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上披露的《關于向下修正“志特
轉債”轉股價格的公告》(公告編號:2025-006)。
巨潮資訊網上披露的《關于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價格調整的公告》(公告編號:
二、可轉債有條件贖回條款及觸發情況
(一)有條件贖回條款
根據《募集說明書》中的約定,“志特轉債”有條件贖回條款如下:
在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轉股期內,如果公司 A 股股票連續三十個交
易日中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不低于當期轉股價格的 130%(含 130%),
或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未轉股余額不足人民幣 3,000 萬元時,公司有權按
照債券面值加當期應計利息的價格贖回全部或部分未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指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持有的將被贖回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票面總金額;
i:指可轉換公司債券當年票面利率;
t:指計息天數,即從上一個付息日起至本計息年度贖回日止的實際日歷天
數(算頭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轉股價格調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在轉股價格調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調整后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
(二)有條件贖回條款觸發情況
自 2025 年 6 月 19 日至 2025 年 7 月 9 日,公司股票已連續三十個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不低于當期轉股價格(8.86 元/股)的 130%(含
件贖回條款。
三、可轉債贖回實施安排
(一)贖回價格及其確定依據
根據公司《募集說明書》中關于有條件贖回條款的相關約定,贖回價格為
當期應計利息的計算公式為:IA=B×i×t/365
IA:指當期應計利息;
B:指本次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持有的將被贖回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票面總金額;
i:指可轉換公司債券當年票面利率(1%);
t:指計息天數(130 天),即從上一個付息日(2025 年 3 月 31 日)起至本
計息年度贖回日(2025 年 8 月 8 日)止的實際日歷天數(算頭不算尾)。
每張債券當期應計利息 IA=B×i×t/365=100×1%×130/365≈0.36 元/張;
每張債券贖回價格=債券面值+當期應計利息=100+0.36=100.36 元/張。
扣稅后的贖回價格以中登公司核準的價格為準。公司不對持有人的利息所得
稅進行代扣代繳。
(二)贖回對象
截至贖回登記日(2025 年 8 月 7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志
特轉債”持有人。
(三)贖回程序及時間安排
公告,提示“志特轉債”持有人本次贖回的相關事項。
日(2025 年 8 月 7 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記在冊的“志特轉債”。本次贖回完
成后,“志特轉債”將在深交所摘牌。
款將通過可轉債托管券商直接劃入“志特轉債”持有人的資金賬戶。
媒體上刊登贖回結果公告和可轉債摘牌公告。
(四)咨詢方式
咨詢部門:董事會辦公室
聯系電話:0760-85211462
聯系郵箱:geto@geto.com.cn
四、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持股 5%以上的股東、董事、監事、高級
管理人員在贖回條件滿足前的六個月內交易“志特轉債”的情況
經核查,在本次“志特轉債”滿足贖回條件前的六個月內(即 2025 年 1 月
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交易“志特轉債”的情況如下:
持有人身 期初持有數 期間買入數 期間賣出數 期末持有數
持有人
份 量(張) 量(張) 量(張) 量(張)
珠海凱越高科技產
控股股東 2,306,336 0 2,306,336 0
業投資有限公司
合計 - 2,306,336 0 2,306,336 0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持股 5%以上的股東、董事、
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志特轉債”滿足贖回條件前的六個月內均不存在交易“志
特轉債”的情形。
五、其他需說明的事項
進行轉股申報。具體轉股操作建議債券持有人在申報前咨詢開戶證券公司。
最小單位為 1 股;同一交易日內多次申報轉股的,將合并計算轉股數量。可轉債
持有人申請轉換成的股份須是 1 股的整數倍,轉股時不足轉換為 1 股的可轉債余
額,公司將按照深交所等部門的有關規定,在可轉債持有人轉股當日后的五個交
易日內以現金兌付該部分可轉債票面余額及其所對應的當期應付利息。
申報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與原股份同等的權益。
六、備查文件
轉債的核查意見;
換公司債券提前贖回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江西志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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