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調整本市房地產政策措施的通知》。此前京滬兩地出臺政策,同時全國層面明確“采取有力措施鞏固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態勢”,所以深圳政策出臺符合預期。
此次深圳政策具有三個重要特點。一是限購優化內容和京滬兩地口徑基本一致,主要涉及增加購房套數、單身人士視同家庭等。此類政策將更好滿足居民家庭住房改善需求,也體現出職住平衡導向。當然深圳的限購更為寬松,因為無社保的情況下,外地家庭也可在非核心區購置兩套房。相比來看,北京需要2年社保要求,上海則是1年。二是深圳政策具有一個創新點,即較大尺度放開企業購房政策。尤其對于非核心區域已經沒有限制,客觀上也使得企業購房成為一類重要的購房需求。三是深圳也明確不再區分首套房和二套房的利率標準,這也有助于進一步降低二套房或改善型住房的房貸成本。反過來對于其他城市的類似政策也有啟示。
一、限購政策的優化
此次深圳對于限購政策進行了優化。尤其對于有1年社保的外來人口來說,雖然核心區域依然限制1套購房,但非核心區域已經不限購房套數了。去年深圳對限購政策放松,主要放松了社保繳納要求,而購房套數依然限制為1套。但現在在較多區域已不限制套數了,客觀上更好滿足了購房需求,支持了改善型或多套購房需求的釋放。一個小細節是,此前寶安區新安和西鄉兩個街道的購房政策是比較嚴的,但這次西鄉購房政策明顯放松,等同于其他非核心區域的購房政策,其對于此類區域而言也有較好的支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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